山东省农业厅文件
鲁农函字〔2008〕77号
关于对2008年度申报农业技术
高级职务资格人员进行业务考试的通知
各呈报单位:
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要求,经研究,决定对2008年度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资格人员进行业务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人员范围
凡今年已被省农业高评委受理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、高级农艺师、高级畜牧师、高级兽医师、高级农业经济师材料的人员,均应参加业务考试。各单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专业附后。
二、考试内容、专业及方式
业务考试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农业基础理论知识、政策法规等,分析、判断、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综合能力。分农学、土肥、植保、果树、蔬菜、农业环保、农村能源、农经、畜牧、兽医、水产和农机等12个专业进行闭卷笔答考试。参考资料为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《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(基础理论)读本》以及新颁布涉农法律法规、时事政治、政策文件、农业新技术等内容。
三、考试题型及分值
试卷分A、B卷。A卷适用于正高级,卷面满分100分,其中选择题20分,简述题30分,综合论述题50分。B卷适用于副高级,卷面满分100分,其中填空题10分,选择题15分,判断题15分,简述题20分,综合论述题40分。
四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14:30至16:30。地点在济南市历城三中(济南市历城区洪翔路256号、原洪楼西路16号)。
五、考场纪律
要切实维护职称考试的严肃性、公正性,认真执行人事部3号令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以及省纪委、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《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》,对考试中作弊违纪者,没收试卷,试卷作零分处理,张榜公布,取消五年内申报资格,并上报省人事厅备案。
六、其他
1.请各呈报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告知申报人员,通知不到者由所在单位负责。
2.申报人员如发现考试专业有误,请于10月13日17:00时前,将更正申请传真到省农业厅人事处职改办(传真:0531—67866064),过期不再受理。
3.请申报人员于10月17日下午至18日上午12:00时前,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历城商务宾馆(历城区政府招待所)6101室和6150室(地址:济南市花园路142号,可从火车站乘11路、长途汽车站乘K107路公共汽车到洪家楼西路站下车东行100米路南)领取准考证,他人不得代领。申报人员需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,凡准考证与身份证不符的,一律不准进入考场。
4.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,业务考试一律不安排补考。
联系电话:0531—82352840、67866064
附件: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专业
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
抄送:省人事厅